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就罗兵咸永道,以及其两名前合夥人兼注册负责人张肇昌及周世强,就恒大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所进行审计中涉及的失当行为,对其作出处分。
会财局公开谴责罗兵咸永道、张肇昌及周世强;处以合共3.1亿元罚款,包括向罗兵咸永道处3亿元罚款,以及向张肇昌及周世强各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罗兵咸永道施加即时执业限制,禁止其6个月内就任何公众利益实体项目承接新客户、或为新客户执行该等项目、或为新客户出具相关报告;指示罗兵咸永道於12个月的期间内,至少每隔3个月就其补救措施向会财局汇报最新进展及提供报告,及安排额外培训,以确保已落实能有效应对会财局於本案中发现的监管关注事项的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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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及相关查讯,会财局发现核数师於该等恒大审计中存在多项严重审计缺失,尤以恒大集团审计为甚──核数师促成及助长管理层虚增该集团呈报利润及流动性的失当行为;在审计风险加剧的情况下未有行使专业怀疑态度;审计独立性出现重大缺失;在没有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和在某些明知缺乏相关证据的情况下,仍出具无保留审计意见。通过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出具,核数师未对该集团的重大错报提出质疑,最终令该集团得以呈报具误导性及扭曲的财务报表。同时,会财局亦发现罗兵咸永道与恒大集团审计相关的管治及监控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上述缺失最终使该集团得以提早确认收入、虚增呈报利润及严重错报两项主要资产:开发中物业及持作出售竣工物业。这两项资产於2019年及2020年分别呈报为共1.32万亿元及1.4万亿元人民币,占该集团总资产的60%及61%。(h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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